19类商标:地面装饰材料登记分类详解

在商标注册中,商标分类十分重要。商标分类可根据商品和服务的类别进行划分,以便更好地区分商标。19类商标属于建筑装饰材料和非金属建筑材料类别,主要涵盖地板、瓷砖、玻璃、水泥等地面装饰材料。

19类商标的申请范围

19类商标适用于建筑装饰材料和非金属建筑材料领域,包括但不限于:

花岗岩、大理石、石灰石、石墨、瓷砖、石棉水泥等建筑材料;

地板、地毯、席子等地面装饰材料;

漆、木材、来料加工的木质板材等;

建筑用玻璃、非制品玻璃、制品玻璃等;

非金属管道、非金属管道接头等。

19类商标的申请要求

在申请19类商标时,需遵循以下要求:

商标名称须简洁明确、具有较强的唯一性;

商标以图形为主或图形与文字结合,标志鲜明、色彩明显;

商标不得模仿他人注册商标或已有注册商标;

商标不得存在其它权利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或权利要求;

商标不得违反道德风尚,不得引起社会公众反感、违反法律法规。

19类商标的保护范围

19类商标经成功注册并获得商标局认可后,可获得最高的商标保护。其保护范围包括商标的专有使用权和司法保护权,保障商标所有人的知识产权。

商标所有人可以享有以下权利:

禁止他人以相同或类似的商标(在相同或类似的商品或服务上使用);

在商标合法使用的范围内享有商标的专有使用权;

使用商标并获得经济利益;

保护商标不被侵犯;

享有商标评估、转让、授权、使用等相关权益。

19类商标的使用期限和续展

商标注册后,需按照商标法规定的时间范围内使用商标,否则可能会被注销。19类商标的使用期为10年。

商标使用期满后,商标所有人可在期满前12个月内申请商标续展,续展期限为10年。如未按期续展,商标将被注销。

结语

19类商标属于建筑装饰材料和非金属建筑材料类别,商标注册需符合相关要求和标准,具有明确的申请范围和保护范围。商标所有人需按规定正确使用和管理商标,定期进行商标续展,以维护商标持续有效性。在商标注册中,建议申请人仔细核对相关信息和要求,确保申请顺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