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9类商标简介
商标分类是由国际商标分类联合会(简称“韦斯特世界专利代理”)制定的,以商品和服务的分类为基础,分为45个大类,每个大类下面再细分出若干小类。
其中,第29类商标属于食品、肉类、肉制品、水产品、蔬菜、水果、奶制品、食用油、调味品、饮料、酒精饮料等商品的分类。
食用油属于哪种商标分类?
食用油是指可以食用的植物油或动物油。在29类商标分类中,食用油属于第4小类(即“油脂和油脂制品”),该小类中还包括各种植物油、动物油、油脂及其制品。
在商标注册时,若是以食用油为商标申请,申请人需要在商标局选取29类中的第4小类进行申请。
坚果肉属于哪种商标分类?
坚果指的是种子或干果类食品,如核桃、杏仁、花生、松子等,而坚果肉指的是已去壳或剥皮的坚果。在29类商标分类中,坚果肉属于第30小类(即“咖啡、茶、可可及其制品、糖、米、面、粉、面包、糕点、巧克力、冰淇淋、蜂蜜、糖果、饼干、饵料等食品”)。该小类中包括各种主要原料为米、面、粉等的食品及其制品。
因此,如果商标涉及坚果肉,申请人需要在商标局选取29类中的第30小类进行申请。
结语
商标分类是商标注册中非常重要的环节,正确区分商品分类可以有效提高商标申请的成功率。对于食用油和坚果肉来说,它们分别属于29类中的第4小类和第30小类,申请人在商标注册时一定要选择正确的商品分类,以获得更好的商标保护。